程思齐站起身,看向窗外,听到了除夕的第一声爆竹响。
辞旧迎新。
第七十八章(捉虫)
程思齐的拐棍不太耐用。
几年里,无厌给他削了许多根,都被他因着这样那样的原因给磨坏了,折断了。
无厌做的拐棍自然是结实,但架不住程思齐这小老头太浪,早上还在城东头钓鱼,晌午便要跑到城西下棋。
一整个午后都是走街串巷,搜罗着满城的小吃美味,然后到了晚间,便一样一样摆到无厌面前。
美其名曰,趁着一口牙还在,赶紧吃。
无厌也纵着他。
或许是以前修行练剑落下的病根儿,到了凡俗一应发作了。程思齐的手臂和腿脚儿都不太灵便,阴天下雨疼得厉害。若是不勤走动着,恐怕要不了多少年,就得瘫在床上。
“又吃甜的。”
闻到鼻尖的酥酪甜香,无厌一握程思齐手腕,正好将他再度偷偷伸向纸包的手按住。
手掌下的腕骨不似多年以前的细瘦有力,劲秀姣好。反而透着一股干枯的瘦弱之感。抚过去,肌肤也不再紧致细腻,带着些许粗糙的纹路,干巴巴的,老态尽显。
但无厌却仿佛全然没有感受到一般,自然而然地擒住那只手,贴到唇边吻了吻。
手的主人立刻泄了气。
“我知道甜的吃多了不好,不吃了……”
程思齐凑过去点,伸手去拽无厌下颔上垂下来的一绺花白的胡子,“俊老头儿别生气,给大爷笑笑。”
说着,晃了晃那缕胡子。
无厌任他揪着,把人揽过来点。
两人都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,在凡人的寿数中,是实打实的老头子了。
程思齐的白发再不需要人数着告诉他,早已是花白了半个脑袋。无厌许是因着爱笑,眼下和唇角都生出了细细的笑纹,淡化了他早年的一身戾气,变得温文可亲。
老了,日子其实也没什么变化。
唯一令两人都有些遗憾的,便是不能做些晚间床事了。毕竟是老了,程思齐担心无厌的腰子,无厌怕程思齐太伤身子。
以前有一段时间,程思齐绞尽脑汁地为无厌熬补药,喝得无厌半夜起来念清心咒。无厌也为程思齐亲自做了些药玉,夜间便抓着人给他保养。无厌看不见,上药时便要一寸寸摸过去,程思齐一边享受着这温柔细致的照顾,一边叹息。
“都是年轻时候不懂事,都松了……”
“再胡说。”
无厌听了这没溜儿的话,定要一巴掌下去,拍得程思齐的屁股一声脆响。
后来程老头是真的成了老头,便也骚不动了,俩人熄了灯,就窝在一块像两只仓鼠一样轻声细语,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。
从白日来了个脚气病人,说到忘了喂鸡浇花,互相抱怨一通,然后又抱着对方小声哄着。
也不知是谁先没了声。
一个带着另一个,很快便沉入了寂静的夜。
张老大夫的去世,仿佛是开了某个头儿般。
接下来的数年,这条街上一个接一个,从包子铺的大娘,到胡同里的老秀才,再到木匠铺的王大叔,都纷纷病逝了。
每年的严冬,好似都有哀乐响起,白布悬门。
凡人之躯羸弱,春暖夏热秋凉,都还好过些。
但冬日却最是难熬。累累的大雪压下,各种病疾便都喷发出来。
王大叔缠绵病榻两年,本以为能熬过这个寒冬,却没想到仍是在春风化雪的当头儿,撒手去了。
葬礼那一日,七姑娘哭得昏厥过去,差点断了气。无厌和程思齐帮着忙前忙后,将王大叔的尸骨送入了墓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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